法制網記者 劉建
  住宅若被評為文物保護單位,相信多數人的反應一定是倍感榮幸。然而,事實上一些優秀歷史建築雖列入保護名單,但卻沒有真正保護起來,因為各種原因而年久失修殘破不堪,甚至瀕臨滅失的危險,讓居住在裡面的居民苦不堪言。
  有見識的政協委員直言,列入名單不等於真正保護,呼籲政府建立專項基金,出資收購。而治本方法是,國家儘快出台相關對老舊建築的更完善、合理的保護政策。
  優秀歷史建築年久失修殘破不堪
  在上海老城廂一片低矮的老房子中,隱藏著與豫園歷史同樣悠久的一棟清朝私家住宅——書隱樓。書隱樓始建於清乾隆二十八年(1763年),由乾隆年間《四庫全書》的副總編修、與紀曉嵐齊名的榜眼沈初所建,光緒七年(1881年),由商賈郭家購得,此後一直為郭氏私宅,至今已經六代。但是,這幢上海既存的一幢最大最精緻的深宅大院,雖然早已列入保護名單,如今卻年久失修,殘破不堪。
  記者在書隱樓里看到,原本的六角古井已被封閉,船舫、花廳也都面目全非。正廳內部用大腿粗的柱子撐著,防止其坍塌。今年60多歲的郭阿姨是這裡的住戶,她說:“2002年,颱風登陸上海,西廂房就倒塌了。”與西廂房連著的女眷樓和專供家族女性看戲的戲臺也受到牽連,相連的風火牆呈現S形,隨時會倒蹋。還有木雕大門上的精美的雕刻,因為年久、泡水都爛光了。“十多年前,二樓樓板就爛掉了。”
  不僅僅是書隱樓,隱沒在外灘中山東一路6號與7號之間,有一條狹窄的弄堂叫元芳弄,弄內5—21號大樓同樣歷經了百年滄桑卻早已破敗不堪:外牆上爬滿了鐵皮棚;大樓內部,加建的夾層已出現牆磚開裂。年逾古稀的居民曹阿伯無奈地說:“我搬到這裡一住就是50多年,吃喝拉撒全在這一間屋子裡解決。歲數越來越大,已經拎不動馬桶了,實在是沒轍了才搭這個鐵皮棚。我周圍的鄰居們,也基本靠搭鐵皮棚解決如廁問題。”
  據瞭解,這裡的居民還利用2樓與3樓層高的距離,隔出一個又一個的夾層,叫“公閣”。居民張先生說:“住了這麼多年,牆磚也鬆動了,我越來越擔心這裡還能不能繼續住下去。”居民回憶說:“印象中,只有在迎接上海世博會那陣子,老樓裡面的牆被粉刷了一遍,塗上了防火塗料,天花板上裝上了消防設備。自此以後,我們一直盼著能給老樓做次體檢。”
  上海市政協常委、市文史研究館館長沈祖煒指出,上海第三次文物普查共查出不可移動文物4422處,但現在看來列入名單並不等於得到了很好的保護。不少有文物價值的建築,沒有發揮應有的文化地標的作用。
  ???定期維修制度尚處空白
  “每年都會出資幾十萬元對書隱樓進行修補,颱風季節還有專門施工隊去加固橫梁等。但比起徹底修繕需要的上千萬資金,這筆費用根本抵擋不住書隱樓的日漸破落。”上海市文物保護部門工作人員透露,實際上相關部門曾多次想購買書隱樓,提出過房屋置換、經濟補償等方式,使書隱樓產權歸國家,由國家出資維護。但因書隱樓產權人分散,且大多在國外,家族成員又有意見分歧,加之對出售價格估價不一致等因素,出售方案始終未能通過。
  文物保護部門工作人員說:“政府出資維修,而房屋產權仍屬於個人,也需要考慮國有資產的安全問題。書隱樓產權不屬國家,如此大的支出,為修一棟私人住宅,立項時就難以通過。”而國外規定,房子需要修繕而屋主又不修,政府就強制修,然後從屋主銀行賬上扣款,政府會在個人稅收等方面給與一定的優惠;如果個人沒有能力,房子可能會被拍賣,但目前國內尚無此規定。
  而對於元芳弄5-21號大樓的保護問題,記者瞭解到,外灘已成功申報成為國家級歷史風貌保護區,5-21號大樓雖然是優秀歷史保護建築,然而卻無緣外灘歷史風貌保護區的保護範圍內。
  外灘街道黨工委書記成秋燕說:“目前,對於像元芳弄5-21號大樓這樣具有歷史保護價值的大樓,它的管理還存在著種種實踐上值得探討的地方。例如,歷史保護建築的保護性措施。”
  上海外灘投資開發(集團)有限公司資產經營部副經理黃煒認為:“要想保護好老樓,唯一的好辦法就是減少裡面的人口密度。元芳弄5—21號大樓不同於其他危棚簡屋,它有著很高的文物價值。既然是不可移動的文物,就不能拆。幾年前,出台《外灘金融集聚帶建設規劃》時,相關機構曾經為元芳弄5—21號等一批老樓‘估過價’,老樓何時能恢復它的原貌,將是一個整體改造的系統工程。”
  相關制度儘快完善
  “類似的老建築如果修繕經費缺乏的話,一般到最後隨著房屋狀況越來越差,都會面臨被拆遷的境地,主要原因在於目前我國在這方面缺乏相關政策。”同濟大學建築城規學院教授、博士生導師阮儀三教授表示,只有被列為文物保護單位的老建築才有專門的經費對其進行修繕,但國家級、省、市、縣級的文物保護單位的經費又不一樣。按照現有政策,優秀歷史保護建築歸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管,而房管局也沒有專門的修繕經費。
  沈祖煒建議,在第三次全市文物普查的基礎上,對現有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優秀歷史建築名錄要作一次重新審核。剔除個別名實不符的單位(建築),包括一些實際上已經湮滅且不可能恢復的。同時擴大視野,擴大門檻,遴選一批不可移動文物,充實到市和區的文物保護名錄當中,擴大依法保護的範圍。
  沈祖煒還建議,或由上海市文物保護委員會牽頭,設立一個專項基金,或在上海市文化發展基金下設立一個專項,專門指定用於文物保護、歷史文化地標的打造。“具體做法,是要有步驟地收購一些瀕臨滅失的文物保護單位,以便給予搶救和有效保護。”
  “總之治本方法是,希望國家儘快出台相關對老舊建築的更完善、合理的保護政策。”阮儀三說。  (原標題:優秀歷史建築年久失修殘破不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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